产品介绍: |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我行自 2005 年 2月23日至 2月 28日,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武汉、郑州、杭州、南京、成都、重庆、兰州、天津、青岛十三家分行推出第一期“得利宝”人民币理财产品,总发售金额逾14亿。
投资金额:5万(含)-10万元
【产品简介】
“得利宝”人民币理财产品是指我行以银行间市场上流通的央行票据、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收益为保证,面向零售客户销售的代客理财产品。第一期“得利宝”人民币理财产品按期限和预期收益率分为三个月、一年期两个品种。
销售期:2005年2月23日―2月28日,数量有限,售完即止
【“得利宝”人民币理财产品特点】
1.期限短,三个月、一年期产品,任意选择,机动灵活;
2.回报丰,产品投资预期收益远远高于银行同期限定期储蓄收益,跨越加息周期,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3.起点低,人民币五万元起售,一万元整数倍增加,轻松投资;
4.风险小,投资于央行票据、短期国债、短期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等产品,安全性极高,使您的本金有充分的资产保障;
5.信誉高,百年银行传承,专业理财团队。
【购买流程】
您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到我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购买手续,当您办理手续时请详细填写《我行“得利宝”人民币理财产品交易委托书》中相关填列要素,并在指定的我行借记卡或存折中存入足额购买资金即可。
【风险揭示】
利率上升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提前支取,但可质押)。 |